12月25日,中國社科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在京舉行新聞發佈會,共同發佈《中國社會發展年度報告(2013)》。該報告從社會景氣、社會包容、公眾參與、城市公共服務包容性評估、社會管理績效評估、城市居民生活質量、政府信任等方面進行了調查分析。報告指出,2013年我國的社會信心指數為77.4,比2012年的社會信心指數提升2.4個百分點。
  在引人關註的民眾對政府的信心指數上,無論是農業戶籍還是非農業戶籍,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度都是最高的,農業戶籍人口中央政府的信任比例是76.6%,非農業戶籍人口中央政府的信任比例是76.7%;對城管部門的信任比例都是最低的,農業戶籍人口的信任比例是23.3%,非農業戶籍人口的信任比例是23.5%。
  報告發佈的數據,與目前輿論的態度是基本吻合的,也與國際上中國研究專家此前的調查研究數據相接近。知名的已故政治學者史天健曾在2002年的一次全國性調查後,給出如下數據:中國只有38.2%的人信任政府官員,72.7%的人信任地方政府,卻有92.9%的人信任中央政府。無獨有偶,美國艾奧瓦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唐文芳在近年來做的類似主題的調查也顯示,中國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高於絕大多數國家,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尤其突出。
  政府信任的問題,顯然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因為信任首先涉及到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其次也與一個國家的政治-社會制度安排相關。就政治文化的傳統而言,中國民眾對政府(官方)持有高度信任擁有悠長的歷史。並且,需要指出的是,在普羅大眾的眼中,對政府機構的信任與對政治制度的信任並無本質區別。而這也很可能可以解釋中國與西方民眾在政府信任上差距鮮明的現象。而就制度而言,公共領域的表達能力缺失幾乎是每一個公民的特點,由於缺乏制度框架,個人的態度顯得並不重要,這也使得更多民眾的價值偏好被塑造成現實利益的追求,而非政治權利的爭取。
  當然,伴隨著社會利益的不斷多元化,政府作為一個利益主體面臨著自身利益的擴張與協調社會各方利益之間的矛盾,這使得不斷理性化的民眾開始放棄對政府的“天然信任”。以此次發佈的數據來看,諸如城管、派出所之類的基層執法機關,在農業居民的心中普遍信任度較低,個中緣由不難解釋,一線執法人員暴力執法的常態化導致了民眾對基層政府機構的不信任。而在解釋為何民眾對中央政府普遍高度信任時,“距離產生美”的因素不可忽視,畢竟,遠離一線執法衝突的省市政府也同樣得以獲得更高的信任度。
  不過,僅僅用“距離產生美”來解釋是不足的,從執政的技藝來看,中央和省市政府在民眾訴求抵達之後,可以更快速地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這一點,無論是縱向的中央政府-省市政府-縣區政府,還是縱向的國務院-信訪辦等,都可以發現中央政府作為一個政策發佈方,同時也承擔著政策糾正方的職能。換言之,基層執行出錯,可以通過信訪渠道向上反饋,在這一過程中,與民眾直接打交道的基層政府和信訪部門都勢必獲得低信任度,而以此為基礎,能夠承諾解決訴求的中央政府則自然可以獲得高信任度。
  因此,不難得出一點,及時回應訴求是政府機構獲得信任的關鍵。事實上,從相關的研究來看,政治學的一個術語“政治效能感”(一個人認為他自己的參與行為影響政治體系和政府決策的能力)的強與弱往往決定著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假如政府能夠及時回應並較好解決民眾的訴求,民眾的信任度自然會匯聚而來,政府的權威度也自然會隨之水漲船高。  (原標題:[社論]提升政府權威,須及時回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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